與舊愛打官司 劉德華曝出離婚前男友內幕

 

港媒報道指出,於文鳳曾則表示,劉德華於2002年制訂了書面和口頭協定,讓她能贏得為劉德華所投資的所有產品中的三成利潤率,但被辯護律師駁斥,則表示劉德華的確宣稱曾口頭容許將投資利潤率的三成給與於文鳳,但只屬熱戀中的情話,絕非是有意創建法律條文關係的承諾。至於離婚的細節,於文鳳透漏2人在2009年時常爭吵,最後才在2010年3月離婚,卻被劉德華的辯護律師駁斥,則表示即使看見於文鳳與某女子逛街才決定離婚,於文鳳也馬上在法庭上駁斥此事。

劉德華被前男友于文鳳索償港元7000多萬元(新臺幣24億987多萬元),兩方日前對簿公堂,為的是維權,於文鳳更親自亮相澳門地方法院,為他們捍衛個人合法權益,原先向來低調的劉德華,也藉由任命辯護律師當庭曝出2人當年離婚內幕,那場官司至今仍未有定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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