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如芸控夫婚外情送房當禮品 開庭竟問「我可以回家嗎」

 

何如芸起訴妻子王敏錡、何姓男子求償500多萬元,今到高等法院出庭作證。本報記者林孟潔/攝影

女演員何如芸與屏東美崙賓館少東王敏錡鬧婚變,再婚官司仍在中壢高等法院進行中;何如芸指出王和何姓男子搞婚外情,子女權受侵犯,提民事訴訟向王敏錡、何女求償500多萬元,高雄高等法院今開庭,庭末何如芸忽然問檢察官「我可以回家嗎」,指王換掉家裡門鎖,讓她進不了家門。

何如芸辯護律師則表示,今日雖只有週二人出庭作證,但害怕4名證人會有串證機率,故希望能4名證人當天審訊;王、何女任命辯護律師指出,認同對方和高等法院決定。

何如芸步出高等法院,在新聞媒體質問下,她僅直觀則表示「我想要回去拿東西,卻又收到律師函」。檢察官諭知12月2日下午9點半再開庭,預計詰問辯護律師。

何如芸提告主張,王已連續3周接送何女、打高爾夫,也一同出國逾10次,兩人之間有親暱行為,王還送不動產當禮品,的確侵犯她的子女權,因而提告求償。

高等法院今原訂傳喚和王敏錡、何姓女子一起出遊的4名辯護律師作證,但僅有一名周姓男子出庭作證,其餘皆未到庭。何如芸任命律師表示,辯護律師和王、何女一起出遊、出國,有親眼見聞,指出仍有傳喚必要;但王、何女任命律師皆指出沒有傳喚必要。

庭末,忽然何如芸發聲查問「庭上,請問我可以回家嗎」、「因為他(指王敏錡)換鎖,我進不了家門」,檢察官則澄清此部份絕非他職責所能處理,他僅就刑事案件覆蓋範圍審理。

文章標簽